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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互联网网站备案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7-4-3 15:14:53     来源:   编辑: 

咸阳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咸阳市公安局 文件 


咸信息办发[2007]21号


关于开展全市互联网网站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互联网管理工作,净化和规范互联网网络环境,促进我市互联网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通知》(咸办字[2006]22号)的要求,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定于4月初开始开展全市互联网网站备案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的目的
全面了解掌握我市互联网网站信息的采集、处理、审核和发布等环节安全管理情况,为处理互联网突发性信息安全事件提供依据,为制定全市信息安全管理政策提供参考。
    二、组织领导
全市互联网网站备案工作由咸阳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市公安局组织,咸阳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具体实施,咸阳电信分公司、咸阳网通分公司、咸阳移动分公司、咸阳联通分公司、咸阳广电网络分公司、咸阳铁通分公司等有关运营企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全市互联网网站备案工作联系方式为:
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网络安全科
联系人:万志力,联系电话:33210532,传真:33210562,电子邮箱:xxh@xys.gov.cn。
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联系人:金新院,联系电话:33880702,传真:33880702,电子邮箱:wjc33880702@163.com
三、备案范围和对象
1、网站所有者及服务器均在咸阳市者;
2、网站所有者在本市区境内,服务器托管于外地者;
3、网站所有者在外地,服务器托管于本市者;
4、网站所有者及服务器均在外地,但网站内容以宣传本市为主者。
四、备案内容和程序
请各单位登陆咸阳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网站(http://www.xywa.gov.cn),在“网上备案”栏目查询备案内容及备案程序。
五、时间安排
备案工作时间安排为2007年4月1日至2007年5月30日,分两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的时间和工作内容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互联网网站备案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及个人通过登录全市互联网网站备案页面(http://www.xywa.gov.cn),查询“网上备案”栏目,按照相关要求,将本单位的互联网网站情况向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处上报备案。
第二阶段:违规互联网网站治理整顿阶段(5月8至5月31日)。对未备案的互联网网站,要求在指定期限内备案。对互联网网站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要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市公安局。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认真备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互联网网站备案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指定专人按要求进行备案,并积极配合治理整顿工作,对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纠正,力争从源头上为全市互联网管理工作创造有效的管理条件。
    2、要加大力度,务求实效。对于在这次备案工作中发现的不良网站坚决予以关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治,对网络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要通过备案工作形成我市互联网管理工作良好机制,确保我市互联网环境健康和谐发展。
    3、要加强协作,搞好配合。各互联网运营企业要全力配合备案工作,积极协助市公安局治理违规互联网网站、打击网上犯罪行为,并将运营中的有关新情况和新动态及时向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市公安局反馈。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互联网  备案  通知
抄报: 省信息办,省公安厅,省公安厅网监总队。 
抄送: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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